发表时间:2017-02-28
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人事任免名单
(2017年2月28日德宏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)
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免职决定
免去杨祥时州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、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职务。
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任免决定
任命夏少华为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;
免去邵文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
免去陶明辉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。
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决定
批准任命潘朝春为芒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;
批准任命龙磊为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;
批准任命何学用为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;
批准任命曹根富为盈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;
批准任命胡国映为梁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。
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任免决定
任命王莉琼为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。
任命王瑞兴为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。
任命牛晓东为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。
免去潘朝春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、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免去曹根富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、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免去何学用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。
免去胡国映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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